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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办案底线是什么?

来源:www.91gold.cn   时间:2023-03-15 18:32   点击:300  编辑:admin   手机版

一、执法办案底线是什么?

执法办案的底线是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不冤枉一个好人,也不放过一个坏人。

二、办案安全存在的问题

法律分析:检察机关在侦查职务犯罪、维护来访秩序和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各种安全隐患,司法警察是保障检察工作安全顺利开展;但在实际情况中,较多司法警察在参与预防、维护安全事件中安全防范意识不足,处置和解决突发事件方法不正确;司法警察在参与办案和维护安全中以及办案工作区的管理,存在随心所欲、办事拖拉,登记检查不全现象,甚至有些司法警察完全用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来对待工作,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不具有严谨性;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安全隐患事件,存在司法警察处理方法不当,汇报不及时,甚至造成更大危害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,实行工作责任制,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,反对官僚主义。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,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,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人民的监督,努力为人民服务。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。

三、《底线》里的真实案例有哪些?

在《底线》中,几乎每个案件或多或少都有近年来社会热点的影子,但剧情并没有简单照搬既有案例,细看就会发现这都是截然不同的案件。《底线》在剧中呈现四十多个案件,主要案件有十个,其中被闺蜜男友杀害案的原型是江歌案,穆子琪的原型人物是江歌,辱母杀人案原型是于欢案。

电视剧开篇,“辱母杀人案”“女主播猝死案”两个案子平行叙述,看似熟悉的案情让观众迅速开始“站队”。但故事并没有把单一情绪推向极端,很快呈现了案件的“一体两面”:持刀刺死讨债者的儿子主观动机是防卫还是故意伤害,法官展开激烈辩论;猝死女主播究竟是被谁“逼死”的,被告公司和死者家属各执一词。

《底线》中的案件大都是新时期法官面对的难题和挑战,在触碰到争议性话题时,剧情不遮蔽、不隐讳,不单向度推动观众情绪,而是以开放的态度充分展示争议,推动讨论和观点碰撞,这种“开放视角”展现了一种可贵的创作态度和格局。

四、《底线》案件原型是什么?

《底线》案件原型主要有江歌案、于欢故意伤害案、吴谢宇杀母事件、货拉拉女子跳车案。

《葛晴晴案件》原型是江歌案,穆子琪的原型人物是江歌,葛晴晴对应了刘鑫,陶大明对应江歌母亲,还有史咏对应杀死江歌的凶手陈世峰。

《辱母杀人案》取自17年“于欢故意伤害案”。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。后原告和被告都对一审判决不服,提出上诉。最终二审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,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。

《学霸弑母案》该案件源于现实事件“吴谢宇杀母事件”。世上只有妈妈好,可是对孩子扭曲的爱其实是一种病,一种想掌控孩子一切的病。

以上案件对社会对人们的生活都产生了极大的反响,当然还有一些真实事件也在《底线》中出现过,比如《职场性骚扰》、《抚养权变更案》、《奶茶加盟案》、《丁克父母案》、《癌症母亲案》、《醉酒死亡案》、《音乐家案》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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